【勸發菩提心文:第七次研修】
一、聞:原典與導讀
恭錄原典
云何念父母恩。哀哀父母。生我劬勞。十月三年。懷胎乳哺。推乾去濕。嚥苦吐甘。才得成人。指望紹繼門風。供承祭祀。今我等既已出家。濫稱釋子。忝號沙門。甘旨不供。祭掃不給。生不能養其口體。死不能導其神靈。於世間則為大損。於出世又無實益。兩途既失。重罪難逃。如是思惟。惟有百劫千生。常行佛道。十方三世。普度眾生。則不惟一生父母。生生父母。俱蒙拔濟。不惟一人父母。人人父母。盡可超升。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。
白話導讀
什麼叫做感念父母的恩德?可哀可憐的父母,生養我無比辛勞。懷胎十月,哺乳三年,總是將乾燥舒適的地方讓給孩子,自己睡在潮濕之處;嚥下苦澀的食物,吐出甘甜的給孩子。好不容易將孩子撫養成人,指望著能繼承門風,供奉祭祀。而今我等既然已經出家,濫稱釋迦如來之弟子,有愧於沙門的稱號。活著的時候不能以美味奉養他們的口體,過世之後又不能引導他們的神明靈識。如此一來,在世間法上算是巨大的損失,在出世間法上又沒有得到真實的利益。世間與出世間兩條路都失去了,這深重的罪業實在難以逃避。如此思惟,唯有在百劫千生的長遠時間裡,常行佛道,在十方三世之中,普度一切眾生。這樣一來,就不僅是一生的父母,而是生生世世的父母,都能蒙受拔濟;不僅是一個人的父母,而是所有人的父母,全都可以超升。這便是發菩提心的第二種因緣。
二、思:義理深究
蓋菩提心之發起,不離世間倫常之極致。省庵大師於此明示「念父母恩」為第二因緣,實欲行人深明出家修行與大乘孝道之根本聯繫。觀乎原典所言,父母生養之劬勞,十月懷胎,三年乳哺,推乾去濕,嚥苦吐甘,此等血汗傾注,實乃世間至深之恩德。然我等既已辭親割愛,捨棄世俗之溫凊定省,於生不能養其口體,於死不能導其神靈,若於佛法再無實證,則世俗之孝既虧,出世之益又無。是以大師痛斥此為「兩途既失,重罪難逃」,語意深長,直指行人若徒具沙門之表,而不發大菩提心,則無以立足於天地之間。
法義剖析而言,大師指出唯有常行佛道、普度眾生,方能令生生世世之父母俱蒙拔濟。此中蘊含大乘佛法之圓滿孝道,將對一生父母之狹隘愛敬,擴充為對十方三世一切眾生之無限大悲。世間之孝,止於一世之衣食供養;出世之孝,則能令父母永脫六道輪迴。故知發廣大心,絕非背棄父母,實乃盡孝之極致。然常行佛道、普度眾生,絕非具縛凡夫於此五濁惡世所能輕易成辦。若無真實出離之道,所謂拔濟父母,終成凌空蹈虛之空談。
究竟指歸之處,實乃導歸於淨業之成就。蓋我等業力凡夫,自身尚在生死泥沼,何能拔濟生生世世之父母?是以唯有依憑彌陀大願,信願持名,求生西方,待花開見佛,悟無生忍,得不退轉,方能分身十方,以大威神力真實救度歷劫之父母。故知念父母恩之極致,即是精進念佛。每一聲南無阿彌陀佛,皆是代父母懺悔業障;每一念求生極樂,皆是為父母祈求超升。將孝心轉化為菩提心,將菩提心凝結於一句洪名,此即是淨宗圓超一切法門之大乘極致了義。
三、修:省思與討論
導歸實踐之際,行人當將感念父母恩德之理觀,徹底融入持名念佛之事修。每日稱念佛號,非僅為一己之解脫,更當觀想父母恩深似海,以至誠懇切之心,將此念佛功德,迴向現生父母增福延壽,過去父母超生淨土。於執持名號時,字字從心起,聲聲喚醒自性,將世間之牽掛與不能奉養之愧疚,化為求生極樂之無上道心。若能如是步步踏實,將盡孝之念貫注於一句佛號之中,則出家不為大損,反能成就出世之大益。
然我等亦當痛切內省,撫心自問:我今日濫稱釋子、忝號沙門,是否真有精進辦道,抑或只是虛度光陰、飽食終日?當思及父母嚥苦吐甘之劬勞,我今日之修行,是否足以彌補不能供承祭祀之重罪?若念佛時依然妄想紛飛,心外求法,於五欲六塵中貪戀不捨,如此行徑,豈能導父母之神靈?豈非兩途既失?此等叩問,理當令我等生起大慚愧心,汗流浹背,痛下決心,誓死辦道。
於此痛切反省之後,大眾當知,彌陀慈父之願海,正為拔濟我等具縛凡夫而設。既然發心欲度生生世世之父母,即當堅固對淨土法門之絕對信心。不應以自身業重而生退屈,亦不可因世俗牽絆而生疑網。當知唯有往生極樂,方能真正酬報父母之恩。是以必須斬斷一切凡情,將報恩之熱血,傾注於決定往生之信願中。仰仗西方之勝異方便,我等定能於此生橫超三界,圓滿至孝,絕不辜負省庵大師之婆心苦口,亦不負生生父母之期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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